各中层单位:
学校将启动2022年度《专业建设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只启动层次资助和后补资助,专项资助的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请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师-支持计划→专业建设支持计划→基础数据管理”中进行填报。
2.数据核实。对表中已列出的荣誉称号、教学成果奖、一流课程等参评条件(近五年)相关数据进行核实。如数据有缺失或有误,请根据各项数据对应的提示,联系工作人员处理。
3.数据补充。数据核实无误后,请自行补充填报教材编著、教改论文及讲课大赛三项数据,每添加一条数据,须对应上传PDF证明材料。
4.申报确认。所有基础数据核实补充结束后,选择“开始申报”,在参评条件列表中选择符合的参评条件,进入专业建设支持计划申报表,填写主要业绩,最后点击“确定”完成提交。在“专业建设支持计划申报情况”中,点击“打印申报表”选项,打印由系统生成的《专业建设支持计划申报表》,本人承诺并签字。
5.材料提交。将专业建设支持计划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所在中层单位。证明材料为自行补充填报的三项内容的纸质材料。其中,教材需提供原件;教改论文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及封底;讲课大赛可提供奖状复印件或公布获奖的文件。所有复印件需由所属单位审核盖章确认。教务平台上由职能部门直接提供的数据信息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2022年3月18日上午8:00(星期五)至2022年3月25日下午6:00(星期五)。
2.材料报送。由所在单位于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地点。雅安校区综合楼404室(雅安校区);成都校区1教208室(成都校区和都江堰校区)。
四、资助评审
相关职能部门对填报的数据及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校学术委员会将在限额控制数内对层次资助进行差额评审,并对后补资助进行审核。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后执行。
五、填报说明
1.年度按上年3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计,例如近五年即指2017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申请人年龄以2022年2月28日计算。
2.所有项目的时间按正式立项、正式发文、正式出版、正式发表或获奖奖状的时间为准;人员排序以申报书为准。
3.所有认定项目应为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正常结题或在研项目,终止或撤销的项目不予认定。
4.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及各类示范课程发文立项即可认定。校级一流课程指学校立项建设的、经终期检查合格的课程或申报获批省级的一流课程和各类示范课程。课程主讲教师指在课程建设和录制过程中实际参与录播讲授的教师,排序以申报书为准。
5.教改论文只认定第一作者和责任作者,共同第一作者的只认定排序第一的作者。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如有两名导师,只认定排位第一的导师。
6.讲课大赛指参加教育部正式公布的专业类教指委或省级行政部门组织的讲课大赛获奖,参加各行业协会组织的大赛不予认定。
联系人:张晓玲 028-86290555 0835-2882319
技术咨询:曾昌伟0835-2882686
教务处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