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学校《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转发如下:
一、全校师生员工清明节期间要减少流动,非必要不离开校园,非必要不请假外出。
二、所有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员工离开校区所在地(雅安市雨城区、成都市温江区、都江堰市)必须请假,获批后方可离开。
三、各中层单位不得批准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员工清明节期间离开四川省,不得批准上述人员前往省内有确诊病例的区县。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川的,由各中层单位审核后分别报学生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审批。
四、本科生请假,须在学生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经班主任审核同意后,报学院审批;研究生请假,须在微信川农研究生校园管理小程序提交申请,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报院(所)审批;教职员工请假,须向中层单位办公室提交申请,经中层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离校。
五、各中层单位及相关人员既不能为规避风险和责任,简单处理师生的请假事宜,一律不予批准,更不能不问不管、来者即批。审批之前,应了解清楚请假事由、去向、时间等情况,并对请假人做好个人疫情防控进行要求和提醒。
六、所有请假离校人员返校时必须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雅安校区师生员工返校时需通过市疫情防控社区报备系统扫码报备),返校后必须于4月6日起接受学校安排的核酸检测。
七、学校将对下列人员进行追责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1.未请假即离校的。
2.以虚假信息获批请假的。
3.返校时未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且不如实报告行程的。
4.返校后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
5.其他违反学校及地方疫情防控要求的。
八、各中层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持续不懈地把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师生(含亲友、租户)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健康和安全;认真落实假期值班要求,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要及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