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及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附件1)的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及要求
1.2月24-25日,申请材料电子版形式审查。按照新版申请书(附件2)和活页(附件3)填写完成后,请以“一级学科-学院-申请人姓名-申请书(活页)”命名,qq发相关审核人员。
2.2月26日,申请材料修改、定稿。
3.2月27-28日,科技处统一汇总、整理、打印定稿材料并送省内评审。
4.3月16-18日,科技处反馈省内评审结果,通过省内评审的项目进行网络申报,科技处系统审核。
5.3月19-20日,纸质版申请书集中报送(一式四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无需提交纸质版。报送地址:雅安校区报送至综合楼527室,成都和都江堰校区报送至成都校区1教613室。
6.3月21-22日,科技处整理、盖章、报送省社科规划办。
二、注意事项
1. 新版申请书中第二部分“课题论证设计”与活页内容须完全一致。
2. 通过省内评审的项目申请材料填写及打印:
(1)申请人需登陆全国社科规划办官网-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项目申报系统,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
(2)《申请书》中“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申请书所填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落款时间请统一填写为“2022年3月20日”。
《申请书》中“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我办同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同意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落款时间请统一填写为“2022年3月22日”。
(3)纸质版《申请书》须在网络申报提交后,点击“下载申请书”打印(申请书封面“项目序号框”会自动生成项目申报序号)。
三、审核人员及联系方式
叶素梅(手机:15008318067,qq:6866310):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商旅学院、都江堰校区基础教学部
冯怡心(手机:18848230690,qq:948085772):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园艺学院、风景园林学院及其他单位。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网站(http://www.nopss.gov.cn/n1/2022/0106/c219469-31991309.html)或联系科技处社科科或加入川农社科群(群号:293512926)交流。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
附件:
1.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省社科规划办.doc
2.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新.doc
3.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活页-新.doc
科技管理处
2022年2月23日